中国二冶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承包(标段六)-劳务分包招标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中国二冶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 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承包(标段六)-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中国二冶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 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承包(标段六)-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劳务分包 公开招标,诚邀 有实力的 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编号: EYNM-LWZB-2025-07-0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为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承包(标段六);工程类别为电力工程;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承包(标段六),场址位于杭锦旗西北方向直线距离约119km,巴彦淖尔市东南方向直线距离约35km处。工程场地为沙漠地貌,场地地形起伏大,砂丘呈流动、半固定状,植被稀疏,随主导风向移动。交流侧容量为163.2MW(直流侧总装机容量200MWp)光伏场施工建设,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除采购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桩基检测、标段范围内所有材料的检验试验,包括采购人采购的所有材料)、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培训、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相关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所有设备材料(包括采购人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二次及多次倒运、卸车保管、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光伏组件安装、固定支架安装,完成以上项目的所有人工费、小型机具、辅材费、全部措施费、赶工费用、停窝工损失费、完工清理费、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费、利润、规费、风险、税金( 3%)等全部费用。
4.计划工期:绝对工期120天(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应当具有经工商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实力;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实力和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并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从事类似招标项目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和安全生产条件。具有平台合格分包商资格,对于尚未与中国二冶集团建立服务关系的投标人,在中标后要及时建立服务关系。
2.信誉要求:近三年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为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被列入五矿集团 “黑名单”及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报价过程中发现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其报价将视为无效;已经进入评标阶段发现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做废标处理;处于定标阶段发现被列入五矿集团“黑名单”、中冶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不予授标。服务关系未被二冶集团停用或被评为D级,在二冶内无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