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青岛热电2号机组深度调峰控制优化及AGC-R模式性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正在报名中
华能山东分公司青岛热电2号机组深度调峰控制优化及AGC-R模式性能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7-2-267 -01 )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山东分公司青岛热电2号机组深度调峰控制优化及AGC-R模式性能提升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
2.2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青岛热电2号机组深度调峰控制优化及AGC-R模式性能提升项目标段包1 。
2.3 服务地 点: 山东省青岛市董家口经济区。
2.4服 务 期: 合同签定后,自甲方通知开工日期起30天内组织技术人员携带必须的设备工具抵达施工现场,并完成DCS逻辑优化等调试工作。
2.5 招标范围: 对青岛热电厂2号机组当前DCS系统及控制逻辑、运行存在的问题,根据山东电网对火电机组调频及深度调峰的要求,提出有针对性的、技术先进的优化方案,对控制逻辑进行修改、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超临界燃煤机组AGC协调优化或深度调峰灵活性控制优化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等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含首页、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内容的关键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