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校园餐食材供应及供应平台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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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东海县校园餐食材供应及供应平台一体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000万元, 招标人为东海县白塔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东海县全县约82所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就餐人数约8万人。拟对东海县校园餐食材供应及供应平台一体化进行采购。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东海县校园餐食材供应及供应平台一体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海县校园餐食材供应及供应平台一体化项目:
3.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投标申请人资格: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3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健康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3.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3.4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不超过2家(含2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8 17:3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东海县校园餐食材供应及供应平台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