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忻城县2022年下半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污染源及微型企业,县域乡环境质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环境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
-来宾市
项目概况
忻城县2022年下半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污染源及微型企业,县域乡(镇)环境质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环境监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来宾市银河路26号华侨投资区鸿华小区2号楼(绿源路和银河路交叉路口))/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CZC2022-C3-00354-GLHY
项目名称:忻城县2022年下半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污染源及微型企业,县域乡(镇)环境质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环境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6853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6853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忻城县2022年下半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污染源及微型企业,县域乡(镇)环境质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环境监测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有省级或省级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07日 至 2022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来宾市银河路26号华侨投资区鸿华小区2号楼(绿源路和银河路交叉路口))/ ?
方式:网上。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 CA 登录-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或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跳转到系统获取)。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编制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广西/广西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进行),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通过网络上传至,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磋商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当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 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可登 录“广西”,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专区”或者登陆,依次进入 “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 CA 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客服热线: 400-881-7190)及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电子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 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7)本项目不接受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4.各供应商可就本采购项目的所有分标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分标,评标顺序:01分标→02 分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来宾市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14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西来宾市银河路26号华侨投资区鸿华小区2号楼(绿源路与银河路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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