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菏泽东明南部206.25兆瓦风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山东
-淄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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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山东分公司菏泽东明南部206.25兆瓦风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预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7-2-271 -01)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山东分公司菏泽东明南部206.25兆瓦风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预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白杨河发电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 。
2.2 规 模: 华能菏泽东明南部206.25兆瓦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马头镇、三春集镇,地理坐标范围介于东经116.12°~116.50°、北纬37.00°~37.27°之间,场址区海拔在20m~25m之间。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206.25兆瓦,初步规划布置33台风电机组(含备用),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菏泽东明南部206.25兆瓦风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预招标)标段包1 。
2.4 服务地 点: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日内取得相关部门批复及备案。本项目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是项目通过上级公司投资决策。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整理、搜集有关技术资料、测量采集临时用地坐标、出具勘测定界图、编制报告文件,完成华能菏泽东明南部206.25兆瓦风电项目风机施工平台及风场设备运输道路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临时用地复垦方案预算书等,并取得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新能源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