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空警报器设施维保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
-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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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空警报器设施维保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JSTXDL-竞谈-20250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空警报器设施维保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人民币柒万元整(小写:70000.00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空警报器设施维保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空警报器设施维保项目(二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21 09:00到2025-07-23 17:30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还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7-24 15:00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7-24 15:00开标地点:淮安市淮阴区南昌北路中业广场A3号楼东侧1801室开标会议室
七、其他
,就该单位的防空警报器设施维保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概况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空警报器设施维保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淮阴区南昌北路中业广场A3号楼1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空警报器设施维保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JSTXDL-竞谈-202500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谈判 □询价
预算金额: 人民币柒万元整(小写:70000.00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柒万元整(小写:70000.00元)
采购需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空警报器设施维保,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维保服务满意,双方均未提出书面终止协议的,协议时效终止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轮委托维管协议,最多可续签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3 17:3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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