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龙口公司粮所等支线高温水老旧管网改造保温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烟台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01/23-QT-1892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龙口公司粮所等支线高温水老旧管网改造保温管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港街道金沙路32号
2.2项目规模:对龙口公司粮所支线、棉纺厂支线、水产支线和新龙家苑支线等高温水管道进行提升更新改造。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到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供热设备 - 龙口公司粮所等支线高温水老旧管网改造保温管采购 (CHDTDZ001/23-QT-189201) : 采购 DN500 聚氨酯直埋保温管 1128 米、 DN400 聚氨酯直埋保温管 1440 米、 DN350 聚氨酯直埋保温管 768 米、 DN300 聚氨酯直埋保温管 4140 米、 DN250 聚氨酯直埋保温管 2232 米、 DN200 聚氨酯直埋保温管 60 米。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热设备-龙口公司粮所等支线高温水老旧管网改造保温管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钢管及管件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管子B级及以上、压力管道管件B2级及以上)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合同签订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提供3项聚氨酯保温管供货业绩,其中至少具有1项管径≥300mm的预制直埋保温管(含管材)合计管道长度5km以上的单个供货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额对应的全额无遮挡结算发票。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