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仪征市某智慧平台运营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江苏
-扬州市
中国电信仪征市某智慧平台运营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仪征市某智慧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JSZB-2025-15676 】 ,采购人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 】 ,询比代理机构为 【】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关于中国电信仪征市某智慧平台运营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 1061000 元(含税),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1.2 采购内容 及分包(标包)划分情 况: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实施地点 |
|---|---|---|---|---|---|
| 1 | 中国电信仪征市某智慧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 中国电信仪征市某智慧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扬州市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 服务期:合同约定服务期为 30 天。
1.2.2 地点: 扬州市(采购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
1.2.3 符合质量:符合服务相关质量要求
1.2.4 质保期:项目交付之日起质保 2 年。
1.2.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1061000 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询比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新版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2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 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金额不少于 60 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框架合同(协议) + 订单(订单汇总单)或结算单据(提供相关凭证),或合同(协议) + 发票复印件。合同能体现采购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
2.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 30 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
2.6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有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9 08: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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