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2025年栾川县潭头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5-153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2025 年栾川县潭头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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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政采磋商(2025)0135号-1 | 该项目位于栾川县潭头镇,建设内容:游客接待中心改造提升,汤营村景观小品建设,周边民居外墙改造,及绿化提升项目等内容 | 需解锁 | 林州市石板岩镇圣相北路 28 号 | 2,278,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0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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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2025 年栾川县潭头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史欣 | 豫241131334516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宝坤、张继(组长)、裴兵兵(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24,78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栾川县潭头镇
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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