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人民政府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城乡生活垃圾清运承揽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中标公示
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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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05032025000069
二、项目名称: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城乡生活垃圾清运承揽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永河巷2号 | 599,812.00元 | 96.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07020500 | C07020500 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 城乡生活垃圾清运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波(采购人代表) 、 陈广聪 、 叶志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997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需解锁,联系电话: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人民政府
地址: 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渠坝驿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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