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博沣事件剩余资产追讨风险代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博沣事件剩余资产追讨风险代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对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博沣事件剩余资产追讨风险代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560SCCXN026
项目名称: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博沣事件剩余资产追讨风险代理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不超过实际追回金额的 10%支付(未追回款项不支付律师费)
二、项目目标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与湖南博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托合同纠纷案中,尚有350万元本金未追回(总损失本金500万元,已经法院判决工商银行赔偿并且执行到位150万元,本次采购需求对象为没有得到法院判决的350万元本金损失)。因涉案资金属国有资产,为最大限度避免流失,需通过法律手段继续追偿剩余款项。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组织参与时:提交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5年1月-2025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5年1月-2025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5年1月-2025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5年1月-2025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2025年3月-2025年6月)供应商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分所参与磋商的,须具有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磋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6)供应商提供了有效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格式见附件4-1),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7)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磋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8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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