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篱笆中学理化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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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编号:
BZMC2025CG085号
二、 项目名称:
蒙城县篱笆中学理化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创新国际广场写字楼 B座220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玖仟玖佰肆拾伍元 整 ( 289945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类
名称: 教室演示台、学生实验桌、教室电源等 品牌:优聚盛、优盛美、优聚盛等 规格型号: YGS-S-0125、YM-256、YGS-S-0124、YM-254、YGS-S-0135等 数量: 1张、28张、1台等 单价 : 7020元、1730元、2795元等
五、 评审专家名单:
徐善祥、刘洁、杨文莉、沈恒坚、李超(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 4349元。代理服务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 5 年 6 月 27 日
3.开标日期:202 5 年 7 月 18 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招标 文件要求
5.业绩: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未做要求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无
9.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10.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202 5 年 7 月 31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需解锁。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蒙城县篱笆中学
地 址: 蒙城县 034县道与416省道交叉口西北14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