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2025年大垛镇无人机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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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2025年大垛镇无人机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评审结果如下:
(一)评审情况
本项目【2025年7月21日】开始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供应商参与响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需解锁综合排名第1。
(二)成交候选人情况
1.第一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需解锁】(2)报价折扣:【98.9%】(3)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4)基本供货时限要求:采购人下单后9天内完成。(5)基本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第二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需解锁】(2)报价折扣:【99.88%】(3)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4)基本供货时限要求:采购人下单后12天内完成。(5)基本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三)否决响应情况
(四)其他
公示期:【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4日,共3天。】发布媒介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平台。】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郭杰成】联系方式:【需解锁】【异议接收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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