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海晶光伏电站、刘岗庄光伏电站生态环保综合评价服务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海晶光伏电站、刘岗庄光伏电站生态环保综合评价服务
发布时间: 2025-07-21 21:11:17
一、 采购单位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海晶光伏电站、刘岗庄光伏电站生态环保综合评价服务
三、供应商 :有限公司
四、公示开始时间 :2025-07-21 22:00:00
五、公示结束时间 :2025-07-26 22:00:00
六、公示周期 :5 天
七、采购内容:
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标准、中央环保督察内容、《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保综合评价标准》,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综合性评价,系统核查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生态损害及环境责任事件的因素,评判企业生态环保工作状态、识别存在的生态环境风险,对核查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根据评价结果,编写评价报告。
八、直接采购理由: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或集团公司规定或审定的其他情形。
九、直接采购说明:
本次采购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采购采购适用情形: 根据《天津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5. 集团公司规定或审定的其他情形”,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保综合评价管理细则》第九条“有限公司(电力、煤炭产业)、北京华电万方管理体系认证中心(科工产业)是集团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技术支撑和服务单位,负责配合集团公司提出环保评价标准,可作为第三方评价单位承担企业环保评价服务工作。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监督技术中心负责统计、审核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为公司系统环保风险防控提供技术支撑”。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直接采购采购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实名向异议受理人提出。
异议受理人: 王禹博
异议受理人电话:
异议受理人邮箱: wangy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