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衢州分公司2025年机房门禁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浙江
-衢州市
中国电信衢州分公司2025年机房门禁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衢州分公司2025年机房门禁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JZT-2025-13651】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采购项目估算为 22.6 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国密机房门禁管理系统和国密机房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各 1 套及设备维保,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合同类型:签订总价合同。
1.4 续签计划:无
1.5 ★设备交货及验收: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终验合格。
1.6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 3 年。
1.7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8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 1 个。
1.9 本项目与成交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响应金额 * 成交份额】。
1.10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报价限价为 2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本项目核心设备(门禁管理系统)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并加盖公章。
2.1.6 供应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前(时间以合同日期或框架协议订单下发日期或结算单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 1 个门禁设备采购类业绩案例。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必须囊括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订单或结算凭证(结算单据)或结算发票(合同中涉及单据、折扣等信息可隐去),框架合同金额以结算累计含税金额计算,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凭证(结算单据)的且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小的为准,否则不纳入评审。
2.1.7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8 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1.9 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07 月 29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7 月 29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7 月 29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9 14: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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