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西藏华电山南曲松罗布沙8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二期15万千瓦风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西藏
-山南地区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39/22-ZB-012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 西藏华电山南曲松罗布沙8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二期15万千瓦风储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曲松)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曲松县
2.2 项目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为150MW,安装10台单机容量5000kW的风电机组,16台单机容量6250kW的风电机组,本期按照装机容量的20%,4小时配置构网型储能,本项目配置30MW,120MWh的构网型储能系统。本期集电线路采用直埋和架空相结合的方案,通过6回集电线路输送电能至华能加娃220kV升压站3 5kV配电装置室,本工程在加娃220kV升压站站内预留场地进行扩建 1 台 150MVA 主变; 本工程35kV集电线路主线分6回汇集升压站上网送出。线路全长约58.07km,采用单、双回架设。其中架空线路长度50.544km(其中2x240导线11.098km,双回2x240导线27.501km,双回1×240导线5.02km,单回1×240导线6.924km),电缆线路长度7.525km(其中395铝芯电缆线路5.89km,双拼3240铝芯电缆线路1.09km,双拼3*300铝芯电缆线路0.545km); 新建施工道路28.10km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工期2025年8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2026 年9月30日,具备全容量并网发电条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施工总承包 - 西藏华电山南曲松罗布沙二期 15 万千瓦风储项目 EPC(CHDTDZ039/22-ZB-01201):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除可研阶段以外的全部勘察设计、设备材 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验收、协调及调试及相关工作等。
EPC 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除可研阶段以外的全部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测绘、地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竣工图、临时工程的设计、设计总结等工作。
2. 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除甲供设备的大小型设备采购,场站相关规范要求的必须 / 必要设备及电网要求安装的设备采购,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的收货、验收、保管及场内二次转运,以及设备(甲供设备除风机及塔筒外,包含储能、箱变、 GIS 、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及乙供设备)的监造并按时出具监造报告等工作。
3. 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建安工程,风机及塔筒建安工程,储能设备建安工程,集电线路建安工程,施工风、水、电,安全文明施工,临建设施、施工营地,场区围栏(含箱变围栏等,符合华电西藏公司新能源工程 质量工艺标准化管理手册、华电西藏公司新能源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场内道路及大件运输道路新改扩建施工(至风机基础部位),辅助设施(含吊装平台),场区场地清理恢复,移动通讯及互联网设施工程(详见参考方案),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保修复、水保修复、土地复垦工程及涉及的科研项目等工作,配合完成环水保验收,提供建设过程环水保资料。
4. 验收及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站内设备安装、试验、调试(含新能源集控场站设备),配合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监测及验收工作,应急能力评估,劳动安全及职业健康验收,并网安评,功率调节( AGC/AVC ,一次调频)和电能质量测试,安稳、宽频振荡策略研究(含设备),继电保护定值计算及备案,并网前单系统调试,区调联调,并网试验(升流升压),以及并网后性能测试及试验(现场测试项目及建模:包括但不限于风机涉网试验、升压站涉网试验、储能系统现场测试及建模、整站测试及建模等,相关费用详见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参照文件自行报价),防雷接地评估及验收,消防备案及验收,负责基建期技术监督、质量监督、涉网专项验收涉及的相关工作、交通费、会务费,与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国网西藏公司、扩建场站(华能)协调等,新设备投运 申请,场站启运方案编制(试运行人员),消防报警联动灭火系统调试,安全竣工验收,完工验收,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质保期服务,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含成品油料、火工产品(若有))、协助,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工作。
5. 其他相关工作:
( 1 )从工程开工 至实现电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 360 小时试运行(含涉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和调度相关协议办理、及后期涉网性能试验及验收、配合转商业运行相关手续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
( 2 )完成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达标投产、精品工程创建、科技创新、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完成相关科技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报审,配合开展相关成果的申报工作。
( 3 )电缆:电缆以暂估价形式计列。采购时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从华电商城联合采购。电缆采购时执行华电电商平台价格。商城中没有规格型号的电缆,以及因生产周期过长不满足生 产建设需求电缆,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可在市面上采购,采购过程中发包人全程参与。电缆按实际采购价格结算,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费用补偿。根据招标人暂估价采购管理办法,据实结算(相关费用计入暂估价,并按照 招标人暂估价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 4 )完成华电集团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场站设备建设与接入,负责平台场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必须与场站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需满足接入标准:智慧平台一区数据接入、三区数据同步,集团侧驾驶舱可实时查看全系统并网情况。同时,新能源场站感知设备配置必须符合集团最新标准,满足华电集团第三方系统接入要求。投标人须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智能感知设备技术规范、数据接口开放标准,进行新能源智慧 生产管理平台建设,在基建阶段感知设备同步配置到位,为实现“并网即接入”的要求(相关费用计入暂估价,并按照招标人暂估价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 5 )生产准备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全工器具、运行设备及标识标牌(符合华电新能源电力企业安全设施配置标准)、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相关费用计入暂估价,并按照招标人暂估价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 6 )营地:建设者管理营地(曲松县,满足 30 人办公及入住条件),建设者管理营地包括修缮、装饰装修、生活及办公设施用品采购等。建设者管理营地相关费用计入暂估价,并按照招标人暂估价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西藏华电山 南曲松罗布沙二期15万千瓦风储项目EPC】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 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个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提供至少2个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提供至少2个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项目的施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