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093
二、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9栋1单元7楼706号 | 655,200.00元 | 98.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食堂劳务外包 | 食堂劳务外包,成交供应商需满足甲方就餐的相关需求 | 1、按“快捷、有序、方便”的要求配备食堂工作人员,满足简阳市人民法院职工及相关人员的就餐需求。2、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订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能耗成本等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1、用餐时间和人数: 早餐:120 人左右,午餐:220 人左右。晚餐80人左右; 2、供餐模式: 自助餐或其他;3、饭菜要求: 早餐:面条、水饺,米线等,午餐:不少于七菜一汤(五荤两素一汤),主食米饭、面条等,水果,特殊情况除外;晚餐:不少于两荤三素,主食米饭、稀饭、面条等,特殊情况除外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其伟 、 杨海英 、 尚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交金额*1.5%的标准下浮12%收取标代理服务费(若服务费下浮后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648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010025210200043353;
2.采购预算:670,000.00元;
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22040000 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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