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阜社区消防器材到期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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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阜社区消防器材到期更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3353万元, 招标人为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小型,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兴阜社区消防器材到期更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兴阜社区消防器材到期更换项目: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可提供网络查询截图方便查阅)。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4 17:30附件下载
兴阜社区消防器材到期更换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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