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爱心助行康复辅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9093号-BY21 ;
1.2 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9093号;
1.3 项目名称: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爱心助行康复辅具采购项目;
1.4 预算金额:200万元;
1.5 采购需求:假肢配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供货;
1.7 交货地点: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 2721 号;
1.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 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 疗器械生产的, 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 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 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 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 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 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 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 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
( )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 域范围内 )( 详见财库
[2016]125 号);在 2022 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 (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动;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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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