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国有标准化厂房二期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陕西
-咸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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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国有标准化厂房二期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2025-ZB0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秦都区国有标准化厂房二期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它资金自筹100%,招标人为陕西恒峰飞羽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秦都区马泉街道兴业路以北、正泰电器以西、汉仓路以东、姜台路以南区域,在厂区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光伏直流装机容量约为5999.71kWp。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秦都区国有标准化厂房二期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秦都区国有标准化厂房二期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3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可单独委派或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单独委派的须满足以下(2)或(3)负责人执业或职称要求;
(2)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3)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力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
师执业资格证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应出具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及其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 //jzsc.mohurd.gov. cn/)”可查询;
(2)投标人及主要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30 17:00附件下载
秦都区国有标准化厂房二期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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