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宝鸡市分公司电商物流中心物流货物运输保险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陕西
-宝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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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宝鸡市分公司电商物流中心物流货物运输保险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25(ZB)05011-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宝鸡市分公司电商物流中心物流货物运输保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宝鸡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公司自有车辆运输西凤酒产品,为了降低运输风险,减少企业损失,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经济效益的实现,现需对自有车辆运输的西凤酒类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宝鸡市分公司电商物流中心物流货物运输保险采购项日单一来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宝鸡市分公司电商物流中心物流货物运输保险采购项目单一来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当地分支机构,经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
4、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I、提供2022、2023 或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若投标单位成立时间至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II、提供成交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
息复印件;III、提供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以上三种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
一种即可,但成交现场以第II种或第 III种形式提交资料的,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备
查);6、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4 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
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复印
件;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人(投
标函签署人)和项目负责人白2024年1月1日起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
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复印件:8、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9、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投标。11、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
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
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2、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
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 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9 17:00附件下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宝鸡市分公司电商物流中心物流货物运输保险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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