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司)大唐吕四港2X100万千瓦扩建项目烟气脱硫(EP)设备进口CEMS(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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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司)大唐吕四港2X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烟气脱硫(EP)设备进口CEMS(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环境公司)大唐吕四港 2X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烟气脱硫(EP)设备进口CEMS(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招标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进口 CEMS(烟气连续监测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08HBCEMS-W001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启东市秦潭镇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计划第一台机 2026/7/25 投产,第二台机 2026/9/25 投产。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设备名称:进口CEMS(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2.6 数 量:1 批
2.7 技术规格:
★1、投标人需随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提供:脱硫入/出口气态污染物分析仪、超低烟尘仪、矩阵流量计,相关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CPA(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上述证明文件中产品型号需与供货清单型号保持一致。(此项为星标否决条款,如不满足将否决投标)。
2、投标人应负责CEMS 与当地环保部门、江苏省能监办和江苏省环保厅的通讯,提供满足其要求的设备(如数据采集仪、无线通讯卡等),接口设备的选型及具体形式等均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详见苏电监价(2011)5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燃煤机组脱硫(硝)实时监控及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一章“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实时监控及信息管理系统”联网集成技术规范),投标人负责与环保部门联网。验收备案工作由投标人负责,需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的要求进行,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并备案通过。最终取得当地环保部门对工程 CEMS 系统的验收。CEMS 系统必须能够满足江苏省生态环保保护厅所有验收的要求。
3、气态污染物监测方法:直接抽取采样法(加热管线法)连续监测或稀释法连续监测。(其他详见技术要求)
2.8 招标范围:#5-6 炉的脱硫入口及出口CEMS 相关系统设备,配套提供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并负责整个系统的设计(含安装设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及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取得相关合格证书。
2.9 交货地点:江苏省启东市秦潭村大唐吕四港电厂西南侧扩建端施工现场
2.10 交 货 期: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项目部通知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人近5 年(自2020 年8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4 个脱硫项目CEMS(烟气自动监控系统)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反映有效信息的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供货范围相关页、供货证明(发票)等。注:业绩中的“供货证明”(须盖章或用户签字)可以是发货证明或到货证明或验收证明或用户使用证明等其它有效材料,供货证明或发票二选一即可。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的物近 5 年(自 2020 年 8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 个脱硫项目CEMS(烟气自动监控系统)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反映有效信息的合同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供货范围相关页、供货证明(发票)等。注:业绩中的“供货证明”(须盖章或用户签字)可以是发货证明或到货证明或验收证明或用户使用证明等其它有效材料,供货证明或发票二选一即可。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或唯一授权。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2)代理商须满足3.2.3 的要求。
3.2.6 本次采购不接受非进口品牌制造商及其产品的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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