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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綦江分公司2025年至2026年干线线路代维项目(第三次)

重庆

发布时间:2025-07-22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綦江分公司2025年至2026年干线线路代维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 ZJZB-2025-17227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綦江 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1.1.1 采购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綦江 分公司。

1.1.2采购方式:公开 询比 。

1.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4 服务 地点:重庆市 綦江 区。

1.1.5预估采购金额: 318000 元(含税)。

1.1. 6 服务时间: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 “有效期”)为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一年 。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干线线路代维]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干线线路代维] 服务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干线线路代维]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干线线路代维] 服务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注:本项目为框架询比,本次框架询比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询比。

1.1. 7 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 采购人 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 采购内容及 标段 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中国电信綦江分公司 2025年至2026年干线线路代维项目(第三次)主要负责非核心干线维护现场具体操作实施等12项工作 1隐患处理 2故障抢修 3割接实施(不含工程割接)4砍青(月度累计200米以内,超过200米或涉及到赔偿、协调费用由干线维护单位负责另行支付) 5零星整治(200米以内,山体滑坡、暴雨、火灾等自然灾害引起需专项整治除外) 6灾后抢修 7施工盯防(前三天)8现场资源维护 9配合参与应急预案及演练 10配合重保 ?配合护线宣传 ?配合参与技术培训等。

1.2.2 本项目标段划分情况: 不划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为巴南区域:38元人民币/皮长公里(含税)、綦万区域:21元人民币/皮长公里(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资质证书:

供应商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5安全生产条件: 供应商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证(企业名称为 响应 单位名称),评委有权对相应证书进行核验,如存在不实不予认可。

注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人员中任一人。

2.1.6案例与业绩: 供应商须提供 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干线线路代维服务类)证明材料,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

a)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如合同金额不足上述规定金额,但提供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金额达到上述规定金额且有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盖章的视为有效业绩。

b)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7项目团队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本地常驻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

1、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

3、特种作业人员至少3人,特种作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且同时具备下列两种证书:

A: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

B: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或(登高架设作业)证。

注:

1人员不得兼任,如人员兼任,不予认可。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3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其他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2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或登陆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等网络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证件相关信息,如特种作业证存在有效期过期、专业信息不正确或在有效期内未按时复审或复审不通过的情形,该特种作业证不予认可。

3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1.8购买保险要求: 供应商 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 1 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2.1.9 供应商 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7 月 29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7 月 29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7 月 29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供应商 及 其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供应商提供“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供应商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如实说明情况,并不存在本项目涉及的电信员工及其亲属在供应商单位参与经营。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9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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