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第九中学物业安保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项目概况:
枣庄市第九中学物业安保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08-05 09:3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402000202502000056
项目名称:枣庄市第九中学物业安保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6.28 万元
最高限价: 26.28 万元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 A | 枣庄市第九中学物业安保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1 | 枣庄市第九中学物业安保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26.28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的通知》(财库【 2020 】 46 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 2022 】 11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及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的规定划分中小微企业类型。(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实施能力;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财库( 2017 ) 125 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山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 )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和完善的技术机构,有相关软硬件设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标包同时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报价;(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9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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