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分公司恩施市农村能源革命50MW风电项目电力接入系统设计、电能质量分析报告、送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湖北
-恩施州
正在报名中
华能湖北分公司恩施市50MW风电项目电力接入系统设计、电能质量分析报告、送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7-3-291 -01)
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省,恩施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湖北分公司恩施市50MW风电项目电力接入系统设计、电能质量分析报告、送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恩施清江大龙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该项目核准后以书面通知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上述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恩施市
2.2 规 模: 恩施市农村能源革命50兆瓦风电项目,拟装机容量50兆瓦,其中新塘乡太山庙区域拟装机20兆瓦,新建直线距离约3公里的35千伏输电线路接入双河配电站;板桥镇大山顶区域拟装机30兆瓦,新建直线距离约8公里的35千伏输电线路接入大峡谷变电站;配套建设构网型储能电站规模为84兆瓦/168兆瓦时。
2.3 标段划分: 华能湖北分公司恩施市农村能源革命50MW风电项目电力接入系统设计、电能质量分析报告、送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湖北省恩施市
2.5 服 务 期: 各阶段工作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计划的总体要求。①接入系统设计报告:自招标人通知开展工作起,30天内编制完成项目接入系统报告,60天内取得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书。②电能质量分析报告:自招标人通知开展工作起,20天内编制完成项目电能质量分析报告,60天内取得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审查意见。③可研及勘测设计周期:60天完成送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项目核准;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后45天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
2.6.1.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电能质量分析报告
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有关风力发电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方案编制所需的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和专题研究,按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有关部门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现场调查、升压站选址、送出工程路径规划,完成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电能质量分析报告的编写,负责会务安排组织,服务期间所有费用采用包干形式,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方案编制费、评审费等。按照项目所在地的国网地市(州)级电网公司要求,组织专家对接入系统报告及电能质量评估专题报告进行评审,取得项目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书。
2.6.2.送出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
设计范围:新塘乡太山庙20兆瓦风电项目拟新建3千米(直线距离)线路接至35千伏双河配电站;板桥镇大山顶30兆瓦风电项目拟新建8千米(直线距离)线路接入110千伏大峡谷变电站35千伏侧。项目35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约11千米(直线距离)外送线路工程及通信工程(线路)。负责会务安排组织,服务期间所有费用采用包干形式,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方案编制费、评审费等。
可研设计范围
包括搜集资料,现场踏勘,选线、水文调查、工程地质调查、林(草)地使用调查、拥挤地段和重要交叉跨越测量、影响范围内必要的通讯线相对位置测量,可研报告及预算编制,完成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评审所需其他工作。提供可研设计成果纸质版及可编辑电子版资料,设计成果须通过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评审。
项目核准工作
负责与本次招标风电项目送出工程相关的各项手续的办理,直至项目的核准。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工作
包括按风电场总体规划完成送出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审核。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含施工标、监理标)编制等,并提供工地技术服务及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包括对招标人外围项目的技术归口及协调配合,工程设计人员的现场服务,编制施工招标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清单及设备、材料招标技术规范书,参加评标、合同谈判、开展设计优化等)。同时,完成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审查所需其他工作。提供全部设计成果电子版资料。提供项目所需施工图及地勘报告。
设计范围同施工图阶段的工作范围。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应真实反映工程竣工的实际情况。风电场竣工图编制可参照《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5229)。
依据招标人《智慧基建管理细则》使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对送出工程全部勘测设计工作进行管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专业范围需同时包含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同时,投标人还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专业范围需同时包含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新能源电力接入系统报告编制服务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