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电柴达木沙漠格尔木东基地4×660MW煤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11/21-JL-001 )
一、 招标条件
青海华电柴达木沙漠格尔木东基地4×660MW煤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 。
2.2 项目规模: 装机为4×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项目主体建设工期按照28+2+2+2个月控制,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至最后一台机组168投产之后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火力发电站工程监理 - 工程监理服务 (CHDTDZ011/21-JL-00101) : 青海华电柴达木沙漠格尔木东基地 4 × 660MW 煤电项目从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完成之日为止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含环保、水保监理服务以及在施工现场由制造厂家或施工单位进行的设备组装、设备制作等工作的监理服务均属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铁路专用线工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 1 )工程监理服务:本工程从施工准备(五通一平、招标方临建设施、地基处理)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结算、档案、风险防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工程结算、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 2 )环保监理服务: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及环境监理规范,对项目施工建设水环境保护、环境空气保护、声环境保护、生活垃圾处理、人群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环保专项工程以及工程建设期间增加的其他专项环保项目,实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 3 )水保监理服务:水土保持监理报告等相关报告的编写,满足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条件的现场监测、考查、资料收集、相关报告编写,配合项目完工后水保验收单位工作直至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回执。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火力发电站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台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主体工程监理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不接受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