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
新疆
吉木萨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木萨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 已由 吉木萨尔县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吉县 发改【20 25 】 19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吉木萨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吉木萨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改造提升1700平方米疾控中心建筑设施,新建疾控中心实验室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1 建设地点: 吉木萨尔县城内
2.1.2 建设规模: 改造提升1700平方米疾控中心建筑设施,新建疾控中心实验室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 工程 投资额: 656.152332 万元
2.1.4 计划工期: 74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时间:202 5年8 月 19 日,计划竣工时间:202 5 年 10 月 31 日)
2.1.5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分标段
2.1.6 其他:实验室提升改造项目需要达到以下验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2015)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201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19-2015)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安装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 50243-200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18版)》(GB50016-2014)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073-2013)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591-2010)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 50346-2011)
2.2招标范围: 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设计说明、澄清、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子项目:工业管道安装 GC2级及以上)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有效的 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证 )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 。
3. 3 类似 项目( 业绩 ) 要求: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 / 项类似 项目( 业绩 ) ;
□拟任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 ) 承担过 / 项类似 项目( 业绩 ) 。
其他要求: /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 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 )
3. 4 财务要求: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02 4 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 2 年起至 202 4 年止。
(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3.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
3. 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 1)未 在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 的 ;
( 2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 (最多不超过 10年) ,指 202 2 年 8 月 12 日起至 202 5
年 8 月 12 日止。
( 3)未 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 的 。
3.6.2 信誉其他要求:
(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具体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 2 年 8 月 12 日起至 202 5 年 8 月 12 日止。
( 2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 项目 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 项目 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 项目 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 工程 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 年,指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3. 7 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兼职,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2拟投入本项目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兼职,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3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有效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 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 及施工承包单位承诺书 ,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7.5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