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盐酸、液碱2项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
-岳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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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盐酸、液碱2项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7-3-319 )
项目所在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盐酸、液碱2项物资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标段划分: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盐酸、液碱2项物资采购标段包1
2.3 交 货 地 点: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 交 货 期:计划开始供货日期:2025年7月-2026年12月(预计18个月,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2.5 招标范围: 采购盐酸1200吨、液碱1600吨,供货数量以电厂实际需求为准,根据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资质:
1.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盐酸和液碱;
2.自有或授权厂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盐酸和液碱;
3.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括危险货物运输8类(液碱、盐酸);通过委托方式运输的,须附运输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委托运输协议。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工业盐酸或液碱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供货页、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产品或项目的授权,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投标时,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视为无效。
3.2.5代理商投标的其他要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