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马鞍山(市区及三县)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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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马鞍山(市区及三县)车辆维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HDX25035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马鞍山(市区及三县)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公务汽车的救援、定点维修、车辆零件更换、保养维护等服务。
1.2.2采购估算金额:51万元(含税)人民币。
1.2.3服务区域: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区、当涂县、含山县、和县)。
1.2.4运维周期:自合同签订起三年。
1.2.5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电信集团、中国电信安徽公司的各项规范要求。
1.2.6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标包,标包一至标包四每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详见下表。(成交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4)
| 采购包 | 采购内容 | 服务区域 | 含税预估金额(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 标包一 | 市区2025年-2028年车辆维修服务 | 市区 | 18 | 1 |
| 标包二 | 当涂2025年-2028年车辆维修服务 | 当涂县 | 15 | 1 |
| 标包三 | 含山2025年-2028年车辆维修服务 | 含山县 | 10 | 1 |
| 标包四 | 和县2025年-2028年车辆维修服务 | 和县 | 8 | 1 |
| 合计 | 51 | 4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为本项目基准单价的100%(即折扣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须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备案表。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同类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车辆维修项目)服务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业绩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章页、工程量清单(如有),时效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或框架协议时间为准。如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对应订单或其他结算单据,未同时提供视为无效合同,金额以订单或其他结算单据为准。原件备查。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供应商提供承诺:
供应商在标包所在区县(马鞍山市区、当涂县、含山县、和县)已具备经营场所或承诺成交后15天内在标包所在区县(马鞍山市区、当涂县、含山县、和县)增设本地营业场地。
注:已具备经营场所的须提供相关房屋所有权凭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住所为马鞍山的营业执照,维修车间、停车场地、办公场地环境情况彩色照片及场地布置平面图等复印件;未设立经营场所承诺成交后15天内设立的须提供承诺书。
(5)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件: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3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代开);4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供应商提供廉洁响应承诺书。
2.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3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3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3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8 08:00附件下载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马鞍山(市区及三县)车辆维修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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