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煤电项目智能燃料管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22/17-SB-018 )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煤电项目智能燃料管理系统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煤电项目工程施工所在地。
2.2 项目规模:2×1000MW煤电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计划日期: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11月15日,具体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信息通讯系统设备及配件 - 智能燃料管理系统采购 (CHDTDZ022/17-SB-01801):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招标书所有技术要求的智能燃料管理系统所必须的全部硬件和全部软件(包括系统平台软件、运行软件、接口软件等)以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1 )系统机柜及柜内全部设备(包括电源分配柜、服务器等)。( 2 )智能燃料管理系统与其他系统的通讯接口,包括接口、数据库、防火墙、驱动程序、相关通讯电缆和完整的接口功能软件包。( 3 )系统监测设备及服务器等设备的供电装置及电缆。( 4 )系统内所有装置、机柜的接地电缆、接地附件等。( 5 )投标方提供的机柜、控制台以及其它设备之间互联的电缆(包括两端的接插件)。( 6 )机柜安装的绝缘材料(包括绝缘螺栓、螺帽)。( 7 )一套完整的满足本招标书要求的程序软件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信息通讯系统设备及配件-智能燃料管理系统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数字化煤场供货业绩(必须含安全监测系统、自动测温系统、库存盘点系统3个系统)。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软件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软件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