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枢纽区装修工程瓷砖采购-2次招标公告
四川
-甘孜州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111/17-CL-029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枢纽区装修工程瓷砖采购2次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四川甘孜州白玉县
2.2 项目规模: 2240MW(4×510MW+2×200MW(一主一备))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砂、石、砖、瓦 - 枢纽区装修工程瓷砖采购 (CHDTDZ111/17-CL-02901): 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枢纽区装修工程瓷砖采购所需的瓷砖总量约为 36403m 2 ,其中 200mm 高面砖踢脚约为 2538m 2 , 600 × 600 防滑地砖约为 8811m 2 , 600 × 600 仿大理石防滑地砖约为 155m 2 , 600 × 1200 瓷砖约为 3936m 2 , 600 × 1200 仿大理石地砖约为 17551m 2 , 600 × 1200 耐磨防滑仿大理石地砖约为 3412m 2 ,面砖踢脚切割、磨边 13319m ,楼梯地砖切割、磨边、开防滑槽 8600m ,楼梯立板及三角板切割 12438m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砂、石、砖、瓦-枢纽区装修工程瓷砖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为瓷砖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生产企业不得和其经销商同时投标,若为授权经销商的,应具有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独家销售授权。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单个合同不少于3万m 2 ,且与本次投标产品同品牌的瓷砖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或首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