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病虫害防控)项目(二包)更正公告
湖北
枣阳市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病虫害防控)项目(二包)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3 18:12 | 发布单位: | 项目监管地:枣阳市 | 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420683202506000448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枣阳市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病虫害防控)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 2025-07-21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原二包采购公告中: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且经营范围含有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能力的内容;(2)投标人须自有或租赁的用于喷洒农药的无人机(须提供购机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不低于 5 台(套)),并提供相应操作机手(须提供机手的操作证件,不低于 5 人);(3)投标人须具有 2 名(含)以上中级及以上农艺师职称的技术服务人员,可以提供全程的技术服务(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4) 投标供应商提供所响应产品生产商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有效的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标准证;提供响应产品的包装标识与使用说明(对应盖章复印件)现更改为:(1)投标人须自有或租赁的用于喷洒农药的无人机(须提供购机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不低于 5 台(套)),并提供相应操作机手(须提供机手的操作证件,不低于 5 人);(2)投标人须具有 2 名(含)以上中级及以上农艺师职称的技术服务人员,可以提供全程的技术服务(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3) 投标供应商提供所响应产品生产商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有效的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标准证;提供响应产品的包装标识与使用说明(对应盖章复印件)2、原二包采购文件中“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与采购公告中更正内容相同。
3、更正日期: 2025-07-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查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枣阳市种植业技术推广服务站
地 址: 枣阳市襄阳路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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