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雁江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四川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雁江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雁江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资雁发改审批〔2025〕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雁江区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雁江区税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雁发改审批〔2025〕4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461号;
2.2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071.97平方米,维修改造主要内容有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和其他工程等;
2.3 施工工期:12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4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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