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脑科医院PACS系统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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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脑科医院PACS系统维保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75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脑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名称:南京脑科医院PACS系统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5万元,超过预算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南京脑科医院PACS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服务期限:3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采购。 项目性质:非政府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京脑科医院PACS系统维保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脑科医院PACS系统维保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方式见本章第七条其他补充事宜);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方式见本章第七条其他补充事宜);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方式见本章第七条其他补充事宜);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方式见本章第七条其他补充事宜);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30 17:00附件下载
南京脑科医院PACS系统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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