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宁区公路附属设施维修项目劳务用工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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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宁区公路附属设施维修项目劳务用工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HDY(25)-020(HT01)-DL01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江宁区公路附属设施维修项目劳务用工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1.7294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顺通道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25年江宁区公路附属设施维修项目施工期间提供劳务用工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公路路基、路面、桥梁、交安等附属设施进行养护维修以及部分应急维修处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劳务用工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劳务用工采购: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2024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
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31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2025年江宁区公路附属设施维修项目劳务用工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