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伯船闸下游水上综合服务区(一期)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项目优选公告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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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伯船闸下游水上综合服务区(一期)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项目优选公告
(招标编号:JSZR-20250801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邵伯船闸下游水上综合服务区(一期)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万元, 招标人为苏北航务管理处扬州航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分析邵伯船闸下游水上综合服务区(一期)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情况,论证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合理性和不可避让性,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必要的减缓措施。编制形成论证报告并上报审批,并取得扬州市人民政府论证意见。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编制邵伯船闸下游水上综合服务区(一期)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并获得扬州市政府审核通过批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邵伯船闸下游水上综合服务区(一期)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邵伯船闸下游水上综合服务区(一期)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响应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提供平台截图并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相关规定。(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本项目业绩的(提供的合同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核查)。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24 09:00到2025-07-29 17:30
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请确认参加优选供应商于2025年7月29日17:30前将供应商参加优选确认函(格式自拟)、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将资料费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宝账户()(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 纸质资料费: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8-01 09:30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8-01 09:30开标地点:江苏中瑞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蜀冈怡庭59栋4楼)
七、其他
邵伯船闸下游水上综合服务区(一期)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项目优选公告
苏北航务管理处扬州航务中心对邵伯船闸下游水上综合服务区(一期)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项目进行公开优选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优选。
项目概况:邵伯船闸下游水上综合服务区(一期)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线上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R-20250801号
2、项目名称:邵伯船闸下游水上综合服务区(一期)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论证项目
3、采购方式:优选采购
4、预算金额:18万元
5、最高限价:18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优选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提供平台截图并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相关规定。(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本项目业绩的(提供的合同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核查)。
注:1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5-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9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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