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谯城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及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一、项目编号
BZQC2025CG069号
二、 项目名称
2025年谯城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及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三、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蒙城县城南新区政通路北逍遥路西侧凯尊合体 40铺号
成交金额: 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 ( ¥5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2025年谯城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及实用技术培 训项目 服务范围: 2025年谯城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及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在谯城区范围内采取送学上门的方式实施。共计培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约650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570人,每人800元;实用技术培训80人,每人1500元,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40日历天 服务标准: 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邓书才、王朗 、王玉见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10日
3.开标日期:2025年7月22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8月4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 需解锁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亳州市谯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 亳州市谯城区 幸福路幸福小区 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