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附中房山学校(原北京市房山区长阳学校)2025年扩增学位-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5210200024961-XM001
项目名称:清华附中房山学校(原北京市房山区长阳学校)2025年扩增学位-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637.979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37.979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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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专业教室 | 268.568 | 一批 | 采购智能书画本、美术教学网络系统、教师桌、工作凳等专业教室设备一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02 | 教学生活设备和学科仪器 | 249.7414 | 一批 | 采购小学课桌椅、初中课桌椅、小学书包柜等仪器设备一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03 | 图书 | 119.67 | 39890册 | 采购图书一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5.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达到验收标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否。
7. 本项目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 投标: □ 是 ■ 否。
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02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微 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微 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02包通过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采购包92.72%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不低于合同总额的92.72%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不低于合同总额的58.12%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 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投标人须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03包的 **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