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三公司恒力船坞项目轨道专用胶泥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市
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绿色高端船舶建造项目
物资采购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绿色高端船舶建造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轨道胶泥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绿色高端船舶建造项目
本工程新建一个双子坞,即两个坞室(2#、3#)中间共用一个泵房,坞口处布置3段驳岸,坞顶共16条轨道梁。2#、3#船坞尺寸均为860m×80m×13.5m,坞室底高程-8.5m,坞墙顶高程+5.0m,两坞坞壁线间距58m;两坞各配套2座2000吨龙门吊、1座300吨门座起重机,1套70T门座起重机;坞口区域建设3个码头驳岸,西驳岸长144.28m,中驳岸长2×105m(包含透空段25m、板桩结构80m),东驳岸长200m(其中板桩驳岸180m、高桩接岸段20m)。
项目地点:大连市长兴岛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恒力船坞项目部施工现场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轨道胶泥材料招标分为1个包件,投标人根据能力进行参与。
| 包件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1 | 轨道专用胶泥 | 环氧树脂 | 吨 | 1362.55 |
2.3 付款条件:
材料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每月20日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开具国家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甲方后,甲方次月支付该笔结算金额的70%,剩余已结算货款金额的27%视甲方资金情况支付,余下已结算货款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对应使用的工程部位验收合格后进行返还。
2.4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方式、E信通、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以非现金形式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轨道胶泥 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3.3 信誉要求:投标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
3.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9 15: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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