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江北校区3号学生宿舍楼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ZJ-2025-026
项目名称:江北校区3号学生宿舍楼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学院江北校区3号学生宿舍楼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竣工结算审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学院江北校区3号学生宿舍楼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学院江北校区3号学生宿舍楼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近一年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近一年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相关服务情况:供应商未为本项目采购方提供过限价编制/审核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须提供承诺);
供应商未为该工程项目有关的施工方、供应商提供预算、结算编制等相关服务(须提供承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竣工结算审计、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和自获取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任意一天的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9)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