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2航站楼电动排烟天窗维修项目(第2次)公告
四川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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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T2 航站楼电动排烟天窗维修(第 2 次)已由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双流国际机场。
2.2 项目规模:T2航站楼电动排烟天窗维修。
2.3 工期:分年度维修,其中2025年计划85扇,2026年计划93扇,每年工期不超过90日历天,质保期:三年
2.4 招标范围:维修 T2 航站楼电动排烟天窗 178 扇并安装调试,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1)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
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
(2)投标人应遵守《不良信用供应商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并出具承诺函,规定要求详见第二章附表四。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类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等能力(提供承诺);(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4)参加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单位及现
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5)施工后产生的废料、废弃物、有害物品等,投标人需按照国家环境卫生相关要求
进行处理,满足环保要求(提供承诺);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31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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