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滨河新区市政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补偿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榆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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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滨河新区市政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补偿器采购项目竞争性商公告
(招标编号:JZT-2025-00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
一、招标条件
本神木市滨河新区市政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补偿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6万元,招标人为神木市滨河新区市政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神木市滨河新区市政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补偿器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神木市滨河新区市政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补偿器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神木市滨河新区市政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补偿器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税务机关的公章(加盖公章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本项目以“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31 17:30附件下载
神木市滨河新区市政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补偿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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