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2025年银医合作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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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2025年银医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采招2025-87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2025年银医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投资,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曙光医院采购自助设备及为便民自助设备服务系统、便民自助设备支付平台系统、便民自助设备电子票据平台系统升级,设备采购包含:便民分诊设备(诊室智慧屏)229台、便民分诊设备(多媒体播控终端)60台、自助设备(自助收费机)28台、自助设备(自助发票打印机)15台、自助设备(自助多功能一体机)25台。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书。本项目预算金额592.6万元。
2.项目地址:上海市。
3.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后的180天内实施完毕,正式交付使用。
4.供货要求:中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需求的服务范围、内容及目标要求进行服务。
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提供不少于5年的设备质保,及不少于5年的软件维保期。
- 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534.17万元。其中硬件设备总价最高限价350.6万元(设备单价详见第3章技术要求),软件总价最高限价183.57万元(软件开发单价限价详见第3章技术要求)。投标报价每个设备单价或软件每个模块报价任何一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2025年银医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2025年银医合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案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 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栽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1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 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 ”等事件;2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 的禁入名单;3未被招标人依据《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清退或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 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及其分支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 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承诺公司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 5 年的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下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 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的情况;须承诺无与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如发现相关情况,公司将立即向中国工商银行告知相关信息。
专用条款:
8.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未经招标人允许擅自分包;
9.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以上内容1、2、9提供证明资料加盖公章,3、4、5、6、7、8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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