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次)
宁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农经审发〔 2023〕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为 。现对本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 称: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 银川市、石嘴山市、青铜峡市、中卫市
项目概况及规模: 主要建筑物级别 3 ~ 4 级 ,地震设防烈度为 8 度。工程主要新建导洪堤 75 处、加固导洪堤 11 处,总长 133.8 公里 ; 治理泄洪沟道 77 条,总长 273.7 公里 ; 改造拦洪池 17 座,总库容 1448 万立方米 ; 新建及改造拦洪库 24 座,总库容 2.62 亿立方米 ; 提升改造滞洪区 7 处 , 治理排洪沟道 18 条、总长 228.4 公里 ; 建设“导、泄、拦、滞、排”配套建筑物 1244 座,加固巡护道路 914.9 公里,配备必要的机电设备 ; 提升水旱灾害预测预报水平,构建防洪减灾“四预”系统。目前 2023 年度 、 2024 年度(第一批)、 2024 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
招标范围: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标段划分: 本次共 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拟派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环境工程相关专业)。
3. 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4 本次 招标 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