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万安能源有限公司万安溪水调自动化系统改造(第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
-龙岩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100/18-SB-002 )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万安能源有限公司技改相关项目 福建华电万安能源有限公司万安溪水调自动化系统改造(第二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福建华电万安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万安镇万安溪水电站。
2.2 项目规模:装机容量46.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约期限153天。 计划: 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 - 万安溪水调自动化系统改造 (CHDTDZ100/18-SB-00201): 对万安能源公司水调自动化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水情遥测系统旧有测站、中心站服务器、数据库等设备更新;高级应用程序(洪水预报、防洪调度、节能计算、发电计划等);水情水务数据传输到省环保厅、电网省水调中心、华电福建公司水电集控中心,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万安溪水调自动化系统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水情水调自动化系统改造或新建或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