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电永昌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测量中心服务招标公告
甘肃
-金昌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90/18-QT-059 )
一、 招标条件
甘肃华电永昌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程测量中心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永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
2.2项目规模: 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4×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电站枢纽工程专项验收止(暂定93个月),其中驻场服务期限截止到2031年12月底(暂定) 。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建设期技术咨询-工程测量中心服务(CHDTDZ090/18-QT-05901): 甘肃永昌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所涉及的工程测量技术服务工作及专业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代表发包人对电站工程各标段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对施工测量控制网进行复测与维护;复核工程区域原始地形图及征地范围;复核各参建单位的加密测量控制网成果;对可依靠测量手段计量的工程进行计量复核;参与工程质量监督、达标投产、专项验收等;配合智慧电站工程测量数据录入;完成发包人安排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测量任务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期技术咨询-工程测量中心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甲级测绘资质,并具有测绘航空摄影和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装机1000MW及以上规模的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工程测量中心或第三方测量服务的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