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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河北分公司磁县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

邯郸市

发布时间:2025-07-24
招标公告

正在报名中

华能河北分公司磁县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7-2-344 )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 邯郸市磁县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磁县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已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关于同意华能磁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华能磁县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批复(华能国股河北规〔2024〕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能磁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磁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能磁县 50MW 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市磁县内。本工程拟安装 8 台单机容量为 6.25MW 的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 50MW 。以两回集电线路接入已建的 220kV 升压站,配套设置 10MW/40MWh 的储能装置。本工程新建 1 台 60MVA 主变及附属设备。升压站 220kV 侧采用单母线接线,规划出线 3 回,本期无出线。

2.2 招标范围:风电机组、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 SVG 、 GIS 、预制舱、储能系统、电缆设备采购由招标方负责,上述设备以外所有设备材料等均由投标人采购并运输至现场。预制舱设备安装及单体调试由招标方负责,其余所有物资需由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塔筒设备采购与风机、塔筒安装工程与本次招标内容采用打捆方式,其中塔筒设备采购与风机、塔筒安装工程根据设定的暂估价报价,其采购合同由本项目中标方与塔筒采购与风机安装工程中标方、招标方三方签订,按塔筒采购与风机安装工程中标价格据实结算;风电场及升压站施工,征租地、质监、并网手续和相关合规手续办理,对外关系协调等工作,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所要求的等内容。

华能磁县50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 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2.1设备采购:

风电机组、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 SVG 、 GIS 、预制舱、储能系统、电缆设备采购由招标方负责,上述设备以外所有设备材料等均由投标人采购并运输至现场。预制舱设备安装及单体调试由招标方负责,其余所有物资需由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具体供应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塔筒设备采购与风机安装工程与本次招标内容采用打捆方式,其中塔筒设备采购与风机、塔筒安装工程根据设定的暂估价报价,其采购合同由本项目中标方与塔筒采购及吊装工程中标方、招标方三方签订,按塔筒采购及吊装工程中标价格据实结算。

2.2.2 施工包括(不限于):

风电场区:进场道路(充分考虑利用村村通道路运输产生的改造及恢复费用以及设备转运方式出现的费用)、场内道路(含原有道路改造、恢复等)、新建道路、吊装平台、风机基础、接地、排水沟、集电线路、箱变土建基础及安装、绿化、复垦及植被恢复工程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施工工作,负责租赁堆场和堆场至风机安装平台二次及以上转运;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在施工现场建立样板工艺区,并打造安全标准化工地。

升压站施工:本工程主变、GIS、SVG、储能、35kV配电设备和涉网设备等设备的全部土建、电气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电缆安装与施工和试验、盘柜接线、光纤熔接、网线头制做,以及机电安装、土建施工,电气设备、排水、接地等。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在施工现场建立样板工艺区,并打造安全标准化工地;负责升压站内现有道路、各类设施等改造、拆除和修复等工作;负责全部设备(含甲供设备)和材料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二次搬运、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其中调试工程中(含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验、特殊试验、场站内定值计算等详见第五章工程量附录E),其余涉及调试、涉网试验和并网手续等相关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调试和试验应满足《风电场调试专项监督检查技术规程》、《陆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等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本项目内所有套管及绝缘子均喷涂PRTV防污闪涂料,施工期间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电源应为永临结合,施工期间(开工至并网)所产生的电费由投标人负责。

建筑工程

( 1 )风机及箱变基础:地基灌注桩、土石方开挖、回填、碾压、地基处理、基坑清理、开挖边坡的支护(必要时)、余料外运,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预埋件埋设;暂存保管及安装调平、基础防水;电缆套管埋设、排水管埋设、沉降观测点安装、接地以及其它施工所需的临时工程等;

( 2 )道路施工:风电场进场道路及场内施工道路的修筑,安全及防护设施的修筑、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冬、雨季维护保通;

( 3 )风机安装平台换填和施工;

( 4 )风机、箱变及升压站接地材料采购及施工;

( 5 ) 220kV 升压站工程施工:主变、 SVG 、 GIS 、接地变、 35kV 开关柜、预制舱、储能等设备基础施工及安装。

安装工程

( 1 )变配电系统安装工程:箱变及其配套设施及辅材(高、低压电缆及电缆附件)、开关设备的卸货、保管、场内运输、安装、调试和试验;风电机机组变流器下口至箱变、开关设备的电缆和铝软导线敷设、接线;箱变、开关设备至塔筒内控制电缆和通讯光缆的引接;变配电系统内全部电气一次、二次设备、直流设备和通讯远动设备的卸车、安装、交接试验与调试;变配电系统内防雷、接地系统安装;电缆沟道工程施工和一、二次电缆敷设及按规范进行电缆孔洞的封堵设置);

( 2 )集电线路建筑及安装工程:铁塔基础施工,铁塔、导线及所有附件的采购、安装,集电线路电缆沟清表、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细软料铺填、盖板铺设、标示桩(线路标识牌)制安、块砖铺设、排水沟、电缆井等,集电线路、光缆、箱变至线路35kV电缆的连接的敷设、安装和试验等(含光缆和电缆附件的采购)。

其他工程

  1. 本合同所有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到货验收、卸货、保管,建设期工程保险;

  2. 负责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及验收,负责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环境保护监测与验收;施工图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备案审查;

  3. 负责并网前与电网有关的手续、工程相关检测及验收、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

  4. 建筑施工及安装工程中甲供、乙供材料及试样的取样、送检和提供报告。

  5. 设备接地及常规接地装置工程。

  6. 埋设件的制作、安装。

  7. 负责本工程所有电气设备、集电线路和所有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交接试验,并提供当地供电部门认可的交接试验报告。

  8. 施工及试运行所必须的安全设施、各类机械、电气工器具、防洪防汛工器具、标识牌。

9)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方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包含并不限于此。

永久及临时占用土地费、青苗补偿费

【永久征地费用模块】

永久征地风机机位土地出让金、税费均由招标方承担,风机机位永久补偿(收储等所有地上附着物)费用、社保费用,集电线路和检修道路永久征占地及补偿(收储等所有地上附着物)费用由投标方负责,以上永久征地涉及的青苗补偿费由投标方负责。

【临时征地费用模块】

临时占用土地费、青苗补偿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材料加工场地,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取料场,弃土弃渣场,吊装平台、电缆沟施工临时占地、集电线路施工临时占地、进场道路、新建道路以及改扩建道路,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占地等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临时占用土地费及青苗补偿费等地上所有附着物补偿费用。

投标方要杜绝超出施工红线图的占地,例如道路、平台超挖,道路开挖中形成弃渣;未经批准随意增加渣场、取料场,临时施工便道,塔基操作平台等。征占临时用地前,范围须经招标方确认,如发生未确认先征占或确认招标方使用投标方情况发生,全部责任由投标方自行负责,对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情况的双倍在合同中扣除。

注:招标方有权适当调整工程内容及范围。但应书面通知投标方,投标方应无条件接受。

2.2.3手续办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人负责办理并取得本项目建设以及运营所需的全部合规文件、支持性文件等政府审批、行政许可、相关手续补充等手续,落实目标项目的建设条件和经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植被恢复、绿化、土地复垦及验收、质监验收、防雷检测、应急预案备案等手续,全程负责质监、复垦和各类备案手续办理,手续办理涉及到的车辆、差旅、食宿、组织专家、组织会议等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责;配合办理永久占用林地草地手续、临时占用林地草地手续、建设用地手续、临时用地手续、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批复、洪水分析报告、防洪评价直至通过项目竣工验收,负责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包含完成《应急资源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报告》编制,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应急处置卡》,组织华北能源局专家库中专家对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进行评审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和华北能源局备案;办理鸟评监测手续、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手续,负责建设期沉降观测;负责调试数据质量监督、消防手续办理;配合办理并取得本项目所需的机位建设用地不动产证、机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投标人应确保合法合规手续齐全,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完成手续办理,由此产生的罚款,均由投标人承担。

2.2.4投标人负责项目涉网手续办理:

1)负责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电网、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并网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仿真波形分析、电站建模报告和宽频震荡、等保测评、主机加固、安防评估等)、保护定值计算、信通和调度接口调试、站内电度表试验及CT/PT角比差试验、涉网试验及设备调试和试验、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及并网通知书,直至完成项目并网,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2)投标人负责组织电力公司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电气初设审查)、投标人负责组织召开电网技术条件审核会、电站命名、协调电网公司发起并网流程、联系地调到现场核对设备和设备编号、绘制一次系统图、OMS账号申请和场站建模及信息推送、输出线路保护定值计算及审核并取得电网公司的计量方法函、高压供用电合同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签订、购售电合同签订、并网报资并完成审核会签、自动化及保护和方式文件下发、信通方式制作及下发并完成验收与信通方式执行、协调地调组织启动预备会、召开接引方案审核会、协调召开并网启动协调会、组织自动化、计量与保护联调及对点工作、完成营销计量验收、并网检测及建模、协调获取并网同意书、组织启动方案审核会并完成启动签报、协调提票并进行启动操作、启动协调会议、转商业运营手续及生产代维、《购售电合同》、《通信协议》签订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全程负责电网手续办理,手续办理涉及到的车辆、差旅、食宿、组织专家、组织会议等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2.5按照招标人要求办理该项目所涉及的一切应该办理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员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第三者责任险、施工设备险、甲供设备保险及其他保险等。

2.2.6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负责按照招标方要求制作、安装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各种永久、临时标志牌。

2.2.7施工外部关系协调,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施工外部关系协调(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协调费分为征地协调费和其他施工协调费,其中其他施工协调费包括不限于:由于开展征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所需的与政府、村委、村民的协调;由于施工干扰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协调;由于地籍边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纠纷的协调;由于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草地罚款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因征地和阻工所产生的协调和窝工费用;因施工人员、机械、环境的改变导致的农田家畜受损或伤亡以及房屋受损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他人为索要钱财进行的故意无理取闹、骚扰阻挠施工的协调及费用;阻挠施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投标人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各种因工程需要所发生的政府或组织赞助款项;其他为促进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及费用等。如投标人协调不力,招标人出面协调,涉及到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投标方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等,导致的问题,由投标方自行协调赔偿并妥善解决,如因此延误工期招标方将按照延误时间予以考核,对上述原因引起的赔偿招标方有权直接扣减工程款补偿给个人或相关单位。

2.2.8本工程集电线路跨越铁路、公路、电力线路、生态风景区、河流、天然气管道、通信线路等所需手续办理、协调费用由投标人负责;集电线路所涉及的植被、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等一切手续办理、协调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2.9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所有工程相关的资料的收集(不限于设备、材料合格证、材质证书、实验报告)、编撰、打印、装订、扫描形成电子版文件、移交归档等工作,安排专业资料员与施工同步进行资料编撰、收集整理工作,配合监理做好质监资料准备工作,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标段档案整理及移交、竣工档案验收工作,经集团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其相关费用包含在施工合同总价中。

2.2.10投标人负责并网性能检测验收,配合开展工程质监(含质监注册)工作,投标人负责工程质监包含车辆、差旅、食宿、组织专家、组织会议等通过以上全部验收项的全部费用。

2.2.11投标人需综合考虑现场施工条件及道路运输条件并综合报价,运输、道路修筑、桥梁加固等特殊措施由投标人全部负责并综合报价。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收、卸货、仓管及二次运输,如需特殊情况物资不能直接运输到工地,投标方要承担负责物资的仓储及二次运输。设备运抵工地后,投标人应予妥善保管。设备及材料的储存场地、仓库,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2.12本工程调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单体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分系统试验、保护校验及传动、整套启动调试、电网建模(含提供建模设备)等所有必需相关的设备并负责升压站整体试验、保护校验及传动、整套启动调试、场站内定值计算等。相关的试验项目、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为准,并能满足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要求。出具所有设备的电气保护及测量、控制、通信、安稳等设备装置的合法有效的保护定值清单和整定计算书(包括箱变测控定值计算),并完成对所有现场设备的保护整定,按现行电力行业规程标准完成本工程全部继保及仪控、通信等设备装置的校准、校验,并出具有效的、合格的校准、校验证明报告。协调并完成涉网综合自动化系统(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等)的调试及试运行,投标方负责调试范围相关内容。投标方负责涉网试验(包含单机建模和半实物仿真相关内容)、质监验收、性能测试、电气设备单体试验等工作。

2.2.13本招标公告提出的是对本项目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本次招标为施工招标,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项目建设及后期运行过程中可靠、稳定、安全的运行中应该有的,并且满足合同及合同附件对整个项目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费用由双方协商,在项目竣工结算时予以结算。

2.2.1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意外因素或影响其施工进度的不可预测事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意外及协调因素并综合报价。

2.2.15招标文件中虽然未列出,但对于一个风电场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投标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3 工程质保

本工程塔筒质保期 5 年,除塔筒外其他设备供货和施工范围的缺陷责任期为 2 年,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本工程保修期不少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时间,保修协议、技术规格书及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有更长保修期要求的从其规定。

2.4 本标段工程项目工期要求:计划 2025 年 8 月 30 日开工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首次并网, 2026 年 8 月 30 日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实际开工时间晚于计划开工时间,工期相应顺延,保持总工期不变。

2.5 质量目标

( 1 )质量目标:分部分项合格率100%,应达到《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2012版)、《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2015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等有关国家、电力行业标准要求,达到电力行业优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国内50兆瓦及以上的陆上风电工程主体施工业绩或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工作范围须包含电力建筑(110kV及以上升压站建安工程或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工程)和风电安装)。需附合同业绩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提供6个月内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或近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需担任过至少1项50兆瓦及以上规模陆上风电工程主体施工或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或甲方证明等能体现上述要求的影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②有条件允许分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进行,如对吊装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必须选择《集团公司2025-2026年度陆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吊装专业分包资格预审结果》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5日至2025-08-01 17:00(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
本招标项目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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