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南分公司饮水改造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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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 2025 年山南分公司饮水改造项目(标段编号:XZBBFA20250722000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采购 2025 年山南分公司饮水改造。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 13 套净水器(含配套安装辅材),并提供上门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要求设备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025 年山南分公司饮水改造项目,采购不含税预算金额为 35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整),增值税税率为 9%,采购含税预算金额为 381,500.00 元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壹仟伍佰元整)。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标包1 | 代建施工 | -无 | 详见询 比公告 及询比 文件 | 采购人指 定地点 | 具体以合 同签订为 准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成交供应商数量:1 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350,000.00 元人民币(不含税),大写:叁拾伍万元整,增值税率为 9%。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人响应;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制造商响应的,需出具制造商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1.5 ★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须提供当地税务机关发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提供当地税务系统査询截图并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须承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财务要求:财产没有被处于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须承诺项目执行期间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
2.1.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1.8★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前(不含发布当日)1 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饮水设备供应及安装类项目的相关经验。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的页面,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复印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或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相对应的结算单,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07 月 24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
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7 月 24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7 月 24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
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8 23:59附件下载
2025年山南分公司饮水改造项目公开询比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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