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邮区中心机房空调更新项目变更公告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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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邮区中心机房空调更新项
目招标公告
,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邮区中心机房空调更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邮区中心机房空调更新项目
二、项目编号:HBXT-2025-12575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邮区中心机房空调更新项目。
2.采购内容及预算:本项目采购内容为4 套机房专用精密空调(5 匹/台)含配件及安装,其中武汉中心和陆运中心各2 套,预计费用总计为20.8 万元(含税)。
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8 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超过单价限价的,其该标包投标将被否决。
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6.质保期:2年。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本项目投标人除具备基本资格条件外,另需满足特设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出具原厂(不含分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
(二)投标人须出具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证书覆盖本次投标产品的安装及售后服务并加盖原厂公章)。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31 23:59附件下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邮区中心机房空调更新项目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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