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华蒙管道有限公司管束式危险货物运输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757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管束式危险货物运输车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华蒙管道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2 项目规模: 本工程新建达茂旗至包头市区190公里长输氢管道1条,全线设置四座站场,分别为巴润工业园首站、新型工业园分输站、固阳县分输站、昆都仑区末站。全线共设置 6 座阀室,均为监控阀室。可研暂定配置五辆LNG牵引车,七辆管束式危险货物运输拖车。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交通车辆 - 管束式危险货物运输车采购 (CHDTDZ046/16-QT-75701):7 辆管束式危险货物运输车,选用玻璃纤维缠绕管束集装箱,瓶体材料为 4130X+ 玻璃纤维,总容积为 37.55m ,公称工作压力为 20Mpa ,产品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条件。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交货。。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交通车辆-管束式危险货物运输车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括气瓶以及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管束式集装箱危险货物运输车供货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2)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补充供货业绩支撑材料(如过程结算发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到货验收单等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要同时提供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